【艾爾斯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-人權政策】

艾爾斯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支持並遵循《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》、《國際人權兩公約》、《聯合國全球盟約》、國際勞工組織《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》等基本人權原則與本公司各營運據點所在地法令規範。本公司訂定人權政策以保障現職員工,恪遵下列原則以維護人權:

一、禁止強迫勞動與不當對待

嚴禁任何形式之強迫勞動,禁止以脅迫、拘禁或非法手段招募勞工。本公司秉持人道對待,杜絕體罰、生理或心理虐待、恐嚇及語言暴力,並嚴禁不法扣押員工財物或身分證件,以保障員工之人身自由與人格尊嚴。

二、平等對待,禁止歧視

致力維護職場平等,嚴禁基於種族、民族、國籍、宗教信仰、性別、年齡、性取向、婚姻狀況、身心障礙或政治立場等因素,對任何員工或求職者施以差別待遇或不公正對待。除法令規定或職業健康檢查之必要外,本公司絕不強制員工接受具歧視性質之醫學檢查。

三、禁止騷擾,維護個人尊嚴

嚴禁任何形式之性騷擾與職場霸凌,包含侮辱、蔑視、不當言行、身體碰觸及性暗示。禁止以性行為作為交換條件或威脅強迫性相關行為。本公司對此秉持零容忍原則,將嚴正受理、積極調查並依法處理所有騷擾申訴,堅決維護個人尊嚴。。

四、保護青少年,禁止童工

嚴禁聘用未滿15歲童工,移工須符合法定年齡規範。未滿18歲青年勞工禁止從事危險工作、加班或夜間作業。報到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查驗,落實合法聘僱。

五、自由結社與集體談判

尊重員工依法組建工會與集體談判之基本人權,嚴禁任何形式之打壓、報復或不當干預。致力建構免於恐懼與報復之環境,確保員工能安心自由表達意見。

六、舉報保護與防止報復

建立嚴格保密之內部申訴管道,凡員工同仁遭遇任何人權侵害、歧視或不當對待事件,均可提出申訴。本公司承諾對善意舉報者提供全面保護,所有案件均經公正、獨立之程序調查,嚴禁任何形式之報復行為。

七、執行與修訂

本政策經核准後發布實施,並將視國內外法規趨勢與實務運作情形,定期檢討與修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