艾爾斯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-人權政策
本政策旨在尊重與保障所有員工以及相關人員的基本人權,並推動公平、尊重、多元包容的工作環境,杜絕任何形式的歧視、虐待及騷擾行為。
一、反強迫勞動與反虐待
• 禁止任何強迫勞動行為,包括以強暴、脅迫、拘禁或其他非法手段招募勞工。
• 嚴禁體罰、生理或心理虐待、恐嚇、語言暴力及不法扣押財物、證件等行為。
二、反歧視
• 嚴禁基於種族、民族、宗教、性別、年齡、性取向、身心障礙、政治立場等任何不公平對待。
• 除法律規定或健康檢查必要外,不得強制員工接受帶有歧視性的醫學檢查。
三、反騷擾
• 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別騷擾,包括侮辱、蔑視、不當言語、身體碰觸及性暗示。
• 禁止以性行為作為交換條件或以威脅方式強迫性相關行為。
四、青年勞工保護
• 不聘用未滿15歲童工,青年勞工(未滿18歲)不得從事危害健康、安全或道德的工作,包含加班及夜間
工作。
五、自由結社與集體談判
• 尊重員工依法成立、參加工會及集體談判的權利,禁止任何形式的報復或壓迫。
• 確保員工能在無報復風險下,安心與管理層溝通。
六、身分保護與防止報復
• 建立保護舉報者身分的機制,保障匿名與機密,防止報復行為。